文献与病例学习:腹主动脉瘤血管内修补术超声评价
1.瘤体最大直径:测量外膜至外膜间的距离且垂直于管腔的纵轴。
2.瘤颈:测量瘤体近端瘤颈长度(瘤体上缘至肾动脉开口)、远端瘤颈长度(瘤体下缘至腹主动脉分叉)、瘤颈内径、瘤颈内有无钙化斑及钙化斑大小、瘤颈成角范围等
3.病变是否累及左右髂总动脉和髂外动脉,受累髂总动脉和髂外动脉的长度、内径
4.病变是否累及左右肾动脉
5.瘤体内附壁血栓最大厚度
6.肠系膜上、下动脉血流情况
7.腰动脉的血流情况
I型内漏。移植物的近端或远端与瘤颈附着处漏血,有三个亚型:Ia型,近端内漏;Ib型,远端内漏;Ic型,髂动脉封堵物不严密引起的内漏(使用单一主髂型支架系统)。
II型内漏。来自分支动脉的反流,血流经肠系膜下动脉、腰动脉、髂内动脉、骶正中动脉、副肾动脉等侧支动脉反流入瘤腔内,分两个亚型:Ⅱa型内漏,即简单型内漏,只有单一的流人道而无流出道;Ⅱb型内漏,即复杂型内漏,有多条流人道、流出道。
Ⅲ型内漏。支架结构破损引起的内漏,包括连接部漏、骨架脱节(Ⅲa型)及覆膜破裂(Ⅲb型),Ⅲb型又分为大破口(破口直径≥2mm)和小破口(破口直径2mm)。
IV型内漏。移植物壁的孔隙过大而漏血,30d以后发生的内漏不包括在内。
V型内漏。EVAR后瘤腔内出现持续性或复发性压力增大的情况,而经CT延迟扫描未发现内漏征象者。可分为4个亚型:Va型,未发现内漏;Vb型,曾发现内漏已闭合;Vc型,合并I、Ⅲ型内漏;Vd型,合并Ⅱ型内漏。
Veith等于年提出“内张力(endotension)”概念,即EVAR后瘤腔内出现持续性或复发性压力增高现象(经CT延迟扫描未发现内漏),其原因可能部分与内漏有关,部分与血压通过移植物或血栓传导有关。内张力概念的提出不但丰富了内漏的定义,扩大了内漏的分型。也给EVAR治疗的成功提供了新的评价标准:EVAR后主要目的不是隔绝血流,而是隔绝压力,即使没有内漏也不能表明隔绝成功,反之只要瘤内压力显著下降。即使存在内漏也不可能导致瘤体扩大,EVAR在主动脉夹层治疗中的成功应用,也证实了这一观点。
其他分型--根据发生时间分:
急性内漏:术中或者是围手术期(30d以内)发生的内漏,也称原发性内漏
迟发性内漏:术后30d发生的内漏,也称继发性内漏;
复发性内漏:在内漏血栓形成后自行封闭或经介入栓塞后再次出现的内漏
又有学者把持续6个月的Ⅱ型内漏称为持续性Ⅱ型内漏。
1.瘤颈过短
2.血管成角:瘤颈扭曲超过35°,内漏发生率上升;超过60°,直接影响EVAR的施行。
3.颈部血管形态:瘤颈血管壁钙化、血栓或溃疡形成,使瘤颈呈锥形、梯形或不规则形,改变了主动脉壁局部表面的规则性。同时降低了动脉壁的顺应性,造成移植物和主动脉壁贴合不严,产生I型内漏。瘤颈钙化范围(与周径的比值)每增加25%,发生I型内漏的风险比增加2.2倍。
4.瘤体最大直径:瘤体越大,EVAR后越容易发生I型内漏
5.血管支架直径选择错误在EVAR治疗中,支架的直径及长度是EVAR治疗成功的关键。近、远端锚定部位支架直径选择过大或过小都易造成内漏。过小,铆钉不牢,留有缝隙甚至支架移位;过大,可能会产生皱褶而贴覆不严或可能出现血管壁的过度扩张导致内皮细胞损伤。
6.移植物类型直型管状移植物的内漏发生率要明显高于分叉状移植物。
对于I、Ⅲ型内漏可以通过选择病例、改善器械等降低其发生率,若发现应尽早、尽快地处理
对于Ⅱ型内漏多主张随访,对于持续6个月的Ⅱ型内漏或者是6个月内瘤体增大者,应积极处理,经动脉栓塞导致内漏的侧支动脉和(或)瘤囊是主要方法,应为首选
Tanski等将支架改进成低扩张能力的聚四氟乙烯层,减少了使Ⅳ型内漏的发生,且多数可不做处理。术后应避免服用抗凝、抗血小板等药物。若内漏严重,可以再释放袖套状移植物。
对伴有瘤体增大的V型内漏,可以考虑重新置入一个同轴内衬移植物,以避免开放性手术
根据I、Ⅲ型内漏时支架外瘤腔内异常血流信号出现的位置可确定是近端内漏、远端内漏或是支架组件之间的内漏;Ⅱ型内漏最常见的病因血管是肠系膜下动脉。CDUS能实时、动态地予以显示,通过血流频谱分析可评估内漏的流量及流出道情况;还可以通过对支架及其远端动脉的血流动力学检测,判断支架有无狭窄或血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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