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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治疗中的药物性肝损害
姜爱波感染结核一科副主任医师本科学历
曾从事大内科临床工作,现从事传染病临床诊疗工作近十年。擅长治疗内科疾病及各种传染病,对肺结核和肾病综合征出血热的诊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曾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及参与科研项目。医院进修一年,多次参加大型学术会议,掌握最先进的临床诊疗新技术,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药物性肝损害是结核治疗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对人体影响较大,是结核终止治疗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以为防止抗结核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应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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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结核治疗前应对肝功能进行评估,常规检查肝功能、HBsAg,结合病情选择安全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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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可能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高危人群(如慢性病*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脂肪肝、各种原因引起的肝硬化、老年患者、及合并用有导致肝损害的其他药物等)尽量选用肝损害小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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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既往有明确的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次使用相同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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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抗结核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一般用药初期应一到两周检查肝功能,治疗过程中每个月至少复查肝功能,若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肝区疼痛、巩膜*染等症状,应及时复查肝功能,高危人群应缩短检查周期,加强肝功能监测。如发生肝损害应立即就医,给予相应的治疗。
重要提醒从年7月1日起,医院开通了鸡东、密山、虎林医保刷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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